对于绝大多数吸烟的男士,对美国著名打火机品牌“ZIPPO”应该都非常熟悉,该品牌在世界范围都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但近日,因深圳两家公司将“ZLPPO”商标打在手机上,进行生产和销售,并虚假宣传“ZLPPO”为其注册商标,而遭到“ZIPPO”品牌的美国之宝制造公司起诉,并因此索赔30万元人民币。
2012年年底,美国之宝制造公司发现深圳市核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心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手机、手机包装盒、包装袋、用户手册、合格证等上面突出适用了“ZLPPO”的标识,该标识和原告“ZIPPO”驰名商标高度近似,构成复制、摹仿,考虑到原告“ZIPPO”商标具有强显著性和极高知名度等因素,被告使用“ZLPPO”标识很容易误导公众,损害原告利益,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
根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美国之宝制造公司遂以深圳市核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心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标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zlppo.com”域名;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判令两被告在媒体上刊登启事,就其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消除影响;由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此案开庭时,原被告双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两被告深圳市核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心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辩称,“ZLPPO”和“ZIPPO”不仅有一个字母的差别,而且双方生产的产品也不是同一类别,“ZIPPO”主要是在打火机领域具有高知名度,而被告公司的产品则为手机。因此,两被告公司并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易标易购小编认为,虽然两个商标不在同一个行业,并有一个字母的差别,但很明显被告存在利用“ZIPPO”商标来提升自己商标知名度的行为,只要存在这种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通常都要遭受法律的判决。
文稿编辑:Hey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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