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网站出现在互联网中,各行业之间的关键词竞争也非常激烈,要想让自己的网站信息显示在百度首页,除了对网站不断进行SEO优化之外,就只能通过竞价的方式显示在首页的位置了,竞价越高排名越靠前。但不正规的使用关键词竞价,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有权。
近日,从网上看到一则消息称,湖北武汉一家摄影公司因利用百度关键词竞价,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有权,被判处3万元的罚款。
因关键词竞价排名将三家公司告法庭
全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婚纱摄影服务企业。1994年,全能公司申请注册了“皇宫”商标,并享用商标专用权。经多年使用和宣传,“皇宫”商标在婚纱摄影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
2011年5月,全能公司发现,在搜索引擎百度上输入中文商标“皇宫”关键字后,搜出的网站链接指向竞争对手天天公司的主页。全能公司认为,天天公司的网站链接上没有任何“皇宫”字样,之所以能被百度搜索出来,甚至该链接排在了真正的“皇宫”婚纱摄影的网站之前,是因为天天公司参与了百度网站提供的“关键词广告”服务,也就是百度关键词竞价排名。
为此,全能公司将天天公司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百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百度网站的运营主体及其推广业务的服务主体)一同告上法庭,认为被告共同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竞价公司被判侵权
庭审中,天天公司辩称,使用“武汉皇宫”作为关键词,参与百度网站的竞价排名是正常商业行为,不属于将“皇宫”商标作为商标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之上。此外,全能公司并无商业信誉的损害和经济损失,请求法院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定天天公司侵权
经审理,江岸区法院认为,作为从事婚纱摄影服务的竞争对手,天天公司为了宣传和推广自己的婚纱摄影服务,将与全能公司的注册商标中显著性较强的“皇宫”部分,加入“武汉”二字后作为其网站链接标题和网页推广信息描述的关键词进行使用,其所使用的“武汉皇宫”文字与全能公司的注册商标相近似,其所采用的使用方式具有在商业活动标识其服务来源的性质,使真正基于信赖“皇宫”服务的网络用户被误导进入其网站。
法院最终认定,天天公司构成商标侵权,赔偿原告全能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3万元。
百度尽注意义务免责
庭审中,百度公司和百捷公司则辩称,关键词广告和竞价排名服务只是一种具有正当用途的技术应用,搜索引擎服务商只是提供一个技术平台;面对海量网络信息,百度无法识别涉案关键词涉及注册商标,全能公司的主张不合理地提高了搜索引擎商的注意义务。
“百度在官网上已作出充分警示,并告知投诉途径,且已断开涉案搜索服务链接,在提供百度推广服务时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百度公司和百捷公司认为。
经审理,江岸区法院认为,百度公司搜索引擎服务及竞价排名服务本身,不具有直接使用涉案的“武汉皇宫”关键词的行为。同时, 接到投诉后,百度公司已在第一时间屏蔽了涉案关键词的被控侵权网址链接,全能公司也对此当庭表示了认可。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全能公司对百度公司和百捷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全能公司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并要求百度和百捷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期间,全能公司撤回上诉,二审法院予以准许,该案按照原判决执行。
易标易购提醒各位负责网站优化人员,在对网站的关键词竞价排名时,一定要注意那些不是行业内同用名称的关键词,特别是行业内比较知名的品牌名称,随意使用很可能造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所有权。
文稿编辑:Hey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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