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将 “1039”商标注册在发动机燃料等商品上的北京市民简某,另一方是很多驾驶员都非常熟悉的交通广播FM103.9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双方却因为简单的“1039”商标引起争议。随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未获支持。于是将商评委起诉至市一中院,要求撤销该复议决定,市一中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案件原由
2011年初,北京广播电台的工作人员发现,自己的“1039”品牌竟被人注册成发动机燃料化学添加剂、汽车燃料化学添加剂类别的商标。同年6月29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就该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未获支持后,向商评委申请行政复议。今年初,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准予核准注册”。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不服,于今年3月21日向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商评委的复议裁定,并要求商评委就该“1039”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原告认为1039商标会误导消费者
“不少市民如果在汽配市场看到商标为‘1039’的发动机燃料,肯定会把它和我们电台联系在一起。”昨天庭审中,北京广播电台的代理律师认为,争议的商标会误导受众。
律师表示,北京广播电台享有的“1039”注册商标主要是指“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FM103.9)”这一广播栏目,广大驾驶人是其栏目的忠实听众。如果“1039”商标出现在“发动机燃料化学添加剂、汽车燃料化学添加剂”等商品上,容易让公众混淆误认。
被告表示争议商标注册在先
商评委代理人表示,北京广播电台的“1039”商标,是2005年10月8日申请注册的,比简某的申请时间晚了三个月。简某申请注册“1039”商标时,“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与“1039”并未构成对应关系,因此该争议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简某也不存在恶意模仿的行为。
对于简某注册商标,电台代理人表示认可,但其认为,虽然简某比电台先注册“1039”商标,但1993年12月18日开播的“FM1039”已对该品牌进行了实际的宣传使用并使之具有一定影响力。因此在简某申请注册时,电台旗下的交通广播与“1039”已经形成一一对应的紧密联系。“简某的注册行为是典型的恶意抢注行为。”昨天,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该案将择日宣判。
易标易购认同商评委
商标注册,首先讲究的就是在先申请的原则,简某申请的商标在前, 1039与FM103.9也并不容易联想到一起,且申请的1039中的“0”是加厚的圆形,不能说是典型的恶意抢注行为。虽然“FM103.9”早在1993年12月就开播,但为何当时不申请保护?在此,易标易购也提醒大家,与自己相关的品牌最好是尽早申请注册,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文稿编辑:Hey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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