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光盘族”?难道是我们平时所说的CD光盘类相关吗?“光盘族”如果作为商标注册,又是否可以?
其实,从今年年初以来,“光盘族”一词已经正在慢慢流行,这里所说的“光盘族”只是倡导大家节约、抵制浪费的一种行为。记得中国梦想秀上,有一期节目中就出现,一家酒店服务人员,表演一场让人耳目一新的舞蹈,她们所倡导的就是希望大家能够节约粮食,因为她们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家庭。
如今,“我光盘,我光荣”已日益成为抵制餐桌铺张浪费之风的行动宣言。
“光盘族”的发起团队来自金融、广告、保险等各行各业,并不是已经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或公益组织,也不是慈善基金。我国缺乏相应的慈善法或公益组织法去保护这类组织及活动,导致其知识产权权利主体模糊,不容易进行界定。“光盘族”发起人不可以团体或组织的名义提交商标申请,但也不能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因为2007年发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自然人申请商标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导致发起人因提供不了营业执照,不能提起商标申请。
即使提交商标申请,也可能面临着“光盘”是通用名称而导致被驳回的风险。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名称。光盘是通用名称,根据商标法规定不能申请商标。“光盘族”和“光盘行动”是否可以申请为商标呢?
易标易购小编认为,“光盘族”和“光盘行动”是可以作为商标名称进行申请注册,因为其后面加上“族”或“行动”等字,可以改变商标整体含义,不使相关公众对其与通用词“光盘”产生误认。在之前,这种类型商标,也曾有过很多的成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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