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里,大多数人对“苹果”“三星”“ oppo”等这一系列电子产品都非常熟悉,而且在我们周边也有很大一部分群体使用这些品牌,像手机、平板电脑、MP5等等,都是属于比较常见的几种电子产品,但有很多人却不知道,隐藏在这些大品牌背后的激烈斗争。
昨日(17日),广东省高院向社会公布了2012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苹果公司、欧珀公司、索尼公司、阿里巴巴广告公司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商标和商品,其中,iPad商标案名列榜首。
据了解,该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十大案件呈现三个特征:其一,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苹果“IPad”商标案开庭时,海内外几十家媒体跟踪报道;其二,赔偿数额超过法定最高限额,OPPO手机案的赔偿额达到260万元人民币;其三,新类型案件增多。广东地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随着时代发展,出现了一些如“非典型”的现有设计抗辩案件、电子商务侵权案、非法运营网络游戏等新型案件。
在“IPad”商标案中,一方当事人为名冠全球的苹果公司,另一方为濒临破产的深圳唯冠公司,这场“大象”与“蚂蚁”之争受到了空前瞩目。该案号称“中国知识产权史上里程碑式”的案件,调解数额之多、关注热度之高创下多个史上之最。二审期间,广东高院力促原被告双方以6000万美元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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